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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国家基金申请注意事项 [2010-07-11]

 2010年国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现已启动,根据科技处召开的基金动员大会对申请时间节点的要求,物理学院对基金申请工作做如下安排:2月25日前自我完成申请书的初稿工作,2月25日---3月1日前提交电子件到学院,学院进行形式审查,提出修改意见,并反馈给个人。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最晚在3月5日18:00之前一定将申请书的电子件(含课题组成员信息)提交到院科研办刘坚老师和斯文老师处,以便统一上报科技处到基金委进行项目查重。科技处不接受未经过查重的申请项目。3月12日18:00前上报已经过查重的项目的申请书到院里,(含纸质件申请书和电子件申请书,并保持版本号一致)。面上项目、青年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重大研究计划交纸件2份,杰青项目电子版控制在100兆以内,同时交纸件3份,必须使用2010年新版申请书。

根据基金委财务规定,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比例,面上项目管理费5%,国际合作费不大于15%,流动人员劳务费不超过15%,燃料动力费在5%--10%之间。重点项目、重大研究计划、仪器专项管理费5%,国际合作费不大于10%,流动人员劳务费不超过10%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费5%,国际合作费不大于20%,流动人员劳务费不超过10%。

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、《2010年度项目指南》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。

 

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》:http://www.nsfc.gov.cn/nsfc/cen/glbf/09/20070416_01.htm
    《2010项目指南》:http://www.nsfc.gov.cn/nsfc/cen/xmzn/2010xmzn/index.html
    关于发布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》等6部管理办法的通知:http://www.nsfc.gov.cn/Portal0/InfoModule_527/28962.htm

最后祝各位老师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功。

 

 


申请书.pdf
形式审查明细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