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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陈莹莹研究生终止学籍预处理公告 [2018-12-28]

因以下研究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且无法取得联络,我校按照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校研字[2017]186号)第四十四条规定,拟给予学籍终止处理,具体如下。

序号学号姓名学生
类型
学业
水平
符合情形学籍终止方式
1BA05002012陈莹莹博士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退学

  如对本预处理有任何异议,研究生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院系提出陈述、申辩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  如无异议,或者陈述、申辩的理由不成立,我校将作出正式学籍终止处理决定。
  联系邮箱:xiaozhou@ustc.edu.cn

物理学院物理系      
2018年12月28日